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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发挥民营经济在共同富裕中的作用

浏览次数:2348  2022-09-20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因此,探索我国民营经济在共同富裕中的作用,研究做大蛋糕是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本义和本职使命,而分好蛋糕则是民营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所以,民营经济要按照党和政府提出的“共同富裕”蓝图,扎根人民、依靠员工创新创业,更好地将企业的发展与党和政府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实质性进展”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尤其是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的最大特色和最大优势,民营企业家是浙江的最宝贵资源和最宝贵财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的发展和飞跃,这对于实现现代化先行与共同富裕示范有着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民营经济参与共同富裕的现状

我认为,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建设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全国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压舱石,是解决就业的主渠道和蓄水池。因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的大问题。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民营经济贡献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和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这就是民营企业对共同富裕、对政府对社会作出的最大贡献。民营企业不但要在新格局中谋发展,在新征途中担使命,更要坚定初心信念、坚定自强信心、坚定共同富裕使命,筑牢民营经济作用,在高质量发展与促进共同富裕中作出更大贡献。

——从民营经济贡献的税收来看:2020年民营经济缴纳税收占全国税收比重达60.1%,较2015年的51.5%提高8.6个百分点,成为稳定全国税收的重要支撑。因此,我国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税收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

——从民营经济占GDP比重来看:从2012年至2022年的10年时间中,我国经济经历了从高速增长迈向新常态的换挡,而民营经济在GDP中的占比从50%上升至60%以上。因此,民营经济的稳定发展,使我国的营商环境条件日益优化,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差距日益缩小。

——从民营经济技术创新成果来看:“十三五”时期,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占全国高新技术企业的比重从2016年的87%提升到2020年的92.4%,民营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占比从2016年的64.2%提升到2020年的70%。因此,民营经济技术创新空间广阔,有着巨大力量和积极作用。

——从民营经济解决城镇就业来看:2021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达到1269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为5.1%。其中,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人数约8400万人,同比增长约7.7%。当前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大,稳就业任务面临更加艰巨的挑战。使民营经济更好的发展,成为稳定和扩大就业的主力军。

——从民营经济企业数量来看: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由79.4%提高到92.1%。所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通过分析我国民营经济参与共同富裕有关情况,使我们看到民营经济在参与共同富裕中的巨大作用,也深刻认识到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短板在农村,这是我的一个基本认识和判断。

二、民营经济已经在共同富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们认为,民营经济参与共同富裕已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主要表现出:

(一)民营经济在推动共同富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我认为,民营经济由于机制灵活与适应力强,对稳增长、促创新、保畅通起到重要的作用。对于打开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发挥其在构建高质量发展模式,助推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收入差距的积极作用。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发挥民营经济助力共同富裕的根基作用。这个根基作用就是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任务,关键是正确认识和理解民营经济发展与推动共同富裕的关系。尤其是既要认识富而思源,又要富而思进,把积极创业、创造财富、依法纳税、增加就业作为助力共同富裕的根基和基本方式,在实现在共同富裕道路上发挥民营经济的更多社会作用。例如,华为等民营企业已经作了表率作用。

第二,发挥民营经济推动共同富裕的动力作用。这个动力作用就是要遵循社会经济与民营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在推进共同富裕的历史进程中,坚持走民营民富的共同富裕道路。因民营是民富的基础,民营经济不仅不能被消灭,而且发展民营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激发共同富裕的原生动力。例如,“万企帮万村”行动计划得到很好成效。

第三,发挥民营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变革作用。这个变革作用就是发展生产力、解放生产力,变革生产关系,以及观念的变革。由于多种复杂的原因,目前仍有部分人对民营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存在认识上的一些误区。在这种情况下,认清和批驳各种关于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企业家的认识偏差,正确认识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家与共同富裕的关系。民营企业家是共同富裕的重要构建者和变革者,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也是促进社会经济变革的有生力量。所以,实现共同富裕,不是“均贫富”、“平均富裕”、“同样富裕”、“同等富裕”、“同时富裕”。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夯实共同富裕的国力基础,承担先富带后富的社会责任,构建共同富裕的财富结构,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

(二)发挥民营经济在推动共同富裕中重要主体作用。

凭借“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的良好格局,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发挥民营企业在实现共同富裕中的“内功”作用。这个内功作用就是鼓励广大民营企业练好自己的本领,以科技创新和数字变革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的整体质量。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强化前沿基础研究,积极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及创新平台建设。畅通科技创新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加大人才政策普惠力度,切实解决民营企业的实际困难问题。这样,加速民营企业数字化变革,增强企业大数据应用能力和优质产品、服务创新的供给能力。

第二,发挥民营企业在实现共同富裕中的“同体”作用。这个同体作用就是优化劳资关系,探索构建事业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积极鼓励民营企业重视劳动者培训与个人成长,关心员工福利与保障,走出一条职业精神与员工职业尊严相互促进的新路子。

第三,发挥民营企业在实现共同富裕中的“引导”作用。这个引导作用就是建立引导发挥平台企业在帮助小微企业、新型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因中小企业、弱势群体的帮扶方面与社会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在这种情况下,面对这个新问题加强引导,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强化源头创新,带动相关领域小微企业共同建设创新生态。通过降低服务费用、提供多样化技能培训以及强化福利保障,推动一批有创意、有能力的“新个体工商户”快速成长。

(三)发挥民营企业家在共同富裕中作为建设者的重要作用。

共同富裕是靠勤劳智慧创造出来的。在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实现共同富裕中,民营企业家作为要素的整合者、市场的开拓者、创新的推动者。多数民营企业家因勤劳而成功、因奋斗而富有。在推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发挥民营企业家作为建设者的重要作用。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发挥民营企业家在共同富裕中引领者作用。这个引领作用就是民营企业家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探索者和组织者。民营企业家胸怀大局,面向大趋势,融入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第二,发挥民营企业家在共同富裕中的带头人作用。这个带头人作用就是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把社会作为企业家施展才华的舞台,真诚回报社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通过积极参与民间捐赠、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活动,带动全社会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

第三,发挥民营企业家在共同富裕中建设者作用。这个建设者作用就是面对共同富裕目标要求,认识到自身在社会财富创造中的价值,激发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上面这些是目前民营经济在实现共同富裕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但是,目前在乡村振兴中,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和“短板”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农民增收方面。突出的表现是农民经营性收入总量偏低,较大的挑战是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速下滑,明显的瓶颈是农民财产性收入难以扩大,现实的难题是如何更好稳定农民的转移性收入。例如,据有关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021元,其中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人均为5762元,占人均收入的36%。而浙江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农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速快于全省农民收入,但也存在补短板问题。由此看来,稳定与提升经营性收入,不仅是稳定农民增收的重要一环,也是走共同富裕之路。所以,要有力有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就要围绕当前存在的痛点难点切实发力。以提升经营性收入为关键,把产与销连接起来,发挥民营经济在帮助增收中的力量和作用。

第二,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方面。突出表现群众参与度不高、建设与规划衔接不够、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招投标不够规范等。因在新农村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既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不仅关系广大乡村居民的生活条件与生产发展,也关系乡村生态环境和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所以,新农村建设与美丽乡村发展的核心在于解决乡村经济发展、乡村空间布局、乡村人居环境、乡村生态环境、乡村文化传承的问题。这也是给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一个极好的机会。

第三,农民经营面临“小、散、弱”的困境方面。农民的自主经营由于规模较小、分散经营、力量薄弱,很难有竞争能力和优势。这些严重制约其在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有效发挥制度优势。在这种背景下,要从传统农业向智慧农业转变,才能提升效率和效益,实现农业数字化产业化与农业产业化数字化。

三、如何发挥民营经济参与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共富”中的作用

我认为,更好发挥民营经济在共同富裕中的作用,这是一个很大的研究课题。因此,在这里我侧重从如何发挥民营经济在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中的作用,作一些战略思考。党和国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是: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根据这个基本精神,民营经济发展有很大的空间和机遇,尤其是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高质量发展,值得关注和积极探索。

(一)民营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共富”探索。

我认为,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是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的一个核心内容。因此,民营经济参与农业产业化在创新中高质量发展,有着深远历史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

第一,从民营企业参与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科技含量来看。

我认为,提高农业产业化科技含量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因此,民营经济要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升供给质量为目标,以科技为支撑。农业产业化与农业科技化是高质量发展的一个方向,两者互为因果关系。所以,民营企业要以科技为主导、市场为导向、企业为龙头,按照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的整体性、综合性、系统性组织起种农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具有现代产业职能特征和运作机制的农业科技生产经营体系。民营经济要坚持科技兴农,切实加强农业科技产业化,促进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实现农业产业化与农业技术现代化,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实现“互联网+农业”。将来农业产业园还应该全部采用水肥一体化,利用土壤温湿度传感器,实时检测土壤温度、湿度变化。并根据植物生长条件,利用计算机设定理想的生长点,实现对植物生长需水需肥的精准控制,做到节水节肥,提高植物对水分和肥料的利用率。

第二,从民营企业参与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来看。

我认为,推进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是以第一产业为基础,通过延伸产业链条,跨界集约化配置资本和技术以及资源要素,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构建一二三产业交叉互动与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因此,民营经济要加快转变农业产业发展方式,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产业发展新格局。尤其是要注重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实现上中下游环节贯通、信息相通和资金融通,从而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将生态农业、工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打造成集农业科技创新、地方特色种植、室外科普教育、休闲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格局。与此同时,要积极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这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尤其是家庭农场将促进农业经济产业化,产业经济现代化,推动农业商品化的进程。并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有效的缩小城乡贫富差距,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为社会提供更多和更丰富的农产品。

第三,从民营企业参与有利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来看。

我认为,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是高质量发展的归宿。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就要把乡村产业发展作为“三农”的重点来推动。因此,民营企业要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发展总要求,围绕产业振兴各项目标任务,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形成以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以农业产业化引领产业振兴的新格局。与此同时,民营经济要注重推进特色乡村产业发展,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区域特色资源为基础,围绕特色抓产业,围绕产业强龙头,围绕龙头建基地,围绕基地带农户,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格局。从而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大幅度增收。

(二)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共富”探索。

我认为,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因此,民营经济参与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发展,目标就是让农民过上更加美好和幸福生活。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和远景,首先要大力推进强村富民,全面推动美丽经济,想法设法让村民的“钱包鼓”起来,精神不断“富”起来。只有这样,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发展,就会使民营经济发展更有强大的归属感和获得感。

第一,从民营企业参与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发展来看。

我认为,共同富裕首先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是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形象化表达和敬畏。因此,共同富裕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发展,就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尤其是许多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都是来自农村,既认识乡村,又充满感情。可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推进新农村建设与美丽乡村发展。其中,有条件的参与和投入环境优美、绿水青山的地方发展乡村旅游业。还有的在传承民族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以及传统手工业等方面也有自身优势。由此看来,民营经济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发展的重要力量。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所以,民营企业要注重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探索出一条美丽乡村、美丽经济、美丽生活“三美融合”的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发展之路,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从民营企业参与有利于助力实现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生态生产生活来看。

我认为,共同富裕要倡导生态生产和生活,倡导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景色。因此,在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发展中,民营经济要注入新鲜血液和发展活力。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发展的关键是产业化,核心问题是农民增收的常态化。所以,随着民营经济在乡村的发展,要注重培养一批原来的“打工者”、或“经营者”,成为当下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发展的“管理者”。只有这样,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发展,才能更加凸显民营经济的力量与乡村特色!

第三,从民营企业参与有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文明进步来看。

我认为,共同富裕要体现文明进步。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因此,民营企业参与既有利于促进农村农民的共同富裕,也有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的文明进步。尤其是要注重从提升新农村建设与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到公共设施建设方面。比如,从道路管网、通信、电力、自来水、5G网络到乡村卫生院、村级医务室、九年制义务教育、村级社区活动场所等。民营经济在新农村建设与美丽乡村发展中的这些举措,更加展现在创建文明乡村中的积极作用,焕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发展的文明新气象。

(三)民营企业参与商贸流通领域发展的“共富”探索。

2012年商务部为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创新流通,促进扩大消费。

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实施意见》,提出多项推动商贸流通领域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举措。这对于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供应链创新,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商业流通模式,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城乡流通设施建设等,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随着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振兴的深入和发展,民营经济参与商贸流通领域的“短板”、“瓶颈”等问题不断的显露出来,这直接影响共同富裕问题,急需进行新的探索。

第一,民营企业参与商贸流通领域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我认为,商贸流通企业与老百姓的生活紧密相连,是民生产业。因此,抓好商贸流通产业,既能促进经济发展,也能更好服务民生,有利于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所以,目前在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中,民营企业要主动介入商贸流通领域发展,可以借鉴房地产经营意识,建立物流配送系统。在发展商贸流通业上多运用市场手段做大做强,大力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的多元化,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业的发展。同时,流通方式现代化建设也要不断推进,形成企业连锁经营发展,物流业的配送服务与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发展推动电子商务跟上时代步伐,用新的流通方式提升商贸流通业的经营效率,加深流通环节对生产过程的引导力,促进消费和就业市场的繁荣,走向共同富裕。

第二,民营企业参与商贸流通领域发展要消除“障碍”和“瓶颈”。

我认为,民营企业参与商贸流通领域发展,只有解决“短板”和“矛盾”,才能消除“障碍”和“瓶颈”。同时,要建立民营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以组织中小企业参展和开展特许经营为重点,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健全营销渠道。并积极探索“主平台、主渠道、主品牌、主窗口”四个主打理念,以“聚众销售”和“分众消费”的融合模式提供数字化服务。并在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农村商贸新模式、新业态,推进农业企业、种植基地、家庭农场等电商平台合作,发展社区团购新业态,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

第三,民营企业参与商贸流通领域发展是大势所趋。

我认为,鼓励民营经济和民间资本发展商贸流通,尤其是发展电子商务是大势所趋。因此,在新时期更要支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与大型国有流通企业进行强强联合、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革等合作方式,发展或转型成为行业特色突出、创新能力和带动性强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特别是要注重建设乡村商贸流通服务平台,使乡村商贸流通与省内外和国外接轨,成为一个“双循环”的一个重要环节。

(四)民营企业参与“一企帮一村”模式的“共富”推广方式。

我认为,民营经济在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可以借鉴扶贫中采取的“万企帮万村”行动计划经验,采取多种多样“一企帮一村”的模式,推广实施共同富裕的方式。我这里提出三种“一企帮一村”的共富模式。

第一,民营企业参与“一企帮一村”的“共建模式”

2021年3月,在“全国两会”期间,我提出了“关于乡村振兴建议”。我认为,民营企业是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村企共建成为新时代农村选择推动自身快速发展的有效模式。因此,要积极发挥民营企业参与农村振兴的作用,尤其是优势企业的作用。所谓优势企业是指与“三农”关系密切的民营企业,有人才和技术的优势;还有资金雄厚的大企业与技术力量强大的高新企业。因此建议,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倾斜,以及各种优惠政策,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实现“一企帮一村”政策。尤其是要积极鼓励发展文旅产业与乡村休闲旅游,实现农村振兴计划。吸引和调动一批国内的优势企业共同参与农村振兴计划。由此看来,民营企业参与“一企帮一村”的“共建”,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一种必然选择。

第二,民营企业参与“一企帮一村”的“城镇化模式”。

我在“关于乡村振兴建议”中,提出“一企帮一村”的“城镇化模式”。我认为,要充分利用各种促进方式与渠道振兴农村经济,乡村振兴与国家、社会的发展方向是相适应的。尤其是当前要结合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制定完善的解决优化对策,利用多种方式与渠道振兴农村经济。因此建议,政府可以鼓励企业直接到乡村设立各种服务机构,并制定有关税利返还政策。民营企业帮助村民和农民增收。这样,既双方合力建设新农村,又是一种致富方式;既拓展就业创业空间,也是一种走城镇化发展方式。真正实现从出外打工到经营者、再到管理者的华丽转变。

第三,民营企业参与“一企帮一村”的“资本模式”。

我在“关于乡村振兴建议”中,提出“一企帮一村”的“资本模式”。我认为,一是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新农村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为了保障资金的正常供应,应该加大增加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既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又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因此建议,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与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的资金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并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农业投入体系,形成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二是要统筹支持农村振兴的金融倾斜。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有着巨大的融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亟需明确各类金融机构的重点支持领域,使其发挥各自优势与作用。因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统筹支持农村振兴的金融倾斜原则,既做到金融资源均衡配置,但对重点领域要有倾斜,使差异化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一个部分。三是要设立“乡发基金”。2022年3月,我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杭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关于设立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发展基金的建议”的提案。我认为,乡村振兴是当下正在实施的国家战略。乡村振兴与新农村建设是共同富裕的基础。为了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以及扶持农业产业发展,必须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因此建议设立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发展基金”(简称“乡发基金”)。并从资金来源、经营模式、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阐述,这对于实现共同富裕与乡村振兴中的资金瓶颈有着特别的重要意义。

总之,浙江作为全国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才刚刚开始推广。但是,目前浙江发展也仍然存在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以及“短板”突出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通过分析和研究民营经济对实现新农村建设与美丽乡村发展的有效衔接,以及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文为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研究人俞则忠系杭州市政协委员,中国民建会员,浙江英冠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