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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共同富裕与乡村振兴时代使命

浏览次数:1001  2022-08-16

(来源:中国商报网)我们认为,我国实现共同富裕既是乡村振兴的机遇和担当,更是时代的使命。中华民族要复兴,我国乡村必振兴,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取得胜利之后,就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因此,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党中央基于我国基本国情与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而提出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这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中国梦”有着重要现实意义与深远历史意义。

(一)乡村振兴是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我们认为,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的选择。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与科学技术的发展,将来实现共同富裕是一种必然性。据有关资料显示,2021年5月1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布,居住在农村的人口依然占三分之一,有50979万人,占36.11%;而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199万人,占63.89%。要实现共同富裕,也就是全体人民的全面富裕,关键还是要实现亿万农民的富裕生活。如果说仅是城镇居民的富裕,就不能算是真正的共同富裕。所以,只有亿万农民的乡村振兴,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民才能真正地过上共同富裕的幸福生活。

1、从乡村生产力发展是共同富裕必然选择来看。

我们认为,发展乡村生产力是共同富裕必然选择。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在于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这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本源,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社会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必然选择。我们知道,我国是一个14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农业发展问题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解决好14亿人口的吃饭问题是一件大事。因此,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党中央特别关注的民生问题。例如,2005年党中央就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确立“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发展方针,这是针对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而提出的社会发展方向与目标,是适应当时社会生产关系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已进入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带领下,围绕新时代“三农”问题,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优先加快农村农业的发展步伐,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举措。

2、从乡村集体经济发展是共同富裕必然选择来看。

我们认为,发展乡村集体经济是共同富裕必然选择,也是接力全面小康,解决共同富裕的重大民生问题。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专门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提出实现共同富裕的难点和重点在于农村和农民的共同富裕。因此,强调要通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为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开辟康庄大道。我们认为,必须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土地是农村最重要、最具潜力的资源。从某种程度上说,农村集体经济能否发展壮大,关键看能否盘活土地资源,这需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二是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积极探索乡村集体可通过合股经营等形式变闲置土地资源为经营性资产,实行专业化公司运作模式。

三是要强化党建引领,提升新型集体经济带富能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选优配强集体经济发展“领头雁”,带领农民群众共同富裕。

四是要推动联合和合作,提升新型集体经济服务能力。推动村村、村企、村社联合合作,以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为纽带,服务带动各类主体共同发展。

五是推进联村抱团发展。受资源、资金、人才、经营能力等多重制约,一些村缺乏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性条件。可探索在不改变行政村区划和自治主体、尊重农民意愿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突破村域、镇域限制,探索组建多种类型的强村公司,完善“飞地”抱团机制,实现强村带弱村、弱村抱团发展、共同富裕。

六是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和运行方式。为了释放农村集体经济的活力,应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各类所有制经济组织受到同等法律保护。积极推进“政经分开”,以财务核算为突破口,实现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机构、职责、财务、资产等的分离,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独立自主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循序渐进,筹协调整体推进,促进集体经济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乡村集体经济发展是共同富裕必然选择!

3、从乡村农民职业化发展是同富裕必然选择来看。

我们认为,发展乡村农民职业化是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我们知道,新型农民与传统农民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主动选择的“职业”,后者是一种被动烙上的“身份”。比如说,当下大量的农村青年外出打工,主动选择离开农村的土地。这是大多数“身份农民”脱贫奔小康的道路选择,是时代的进步,历史的必然。而“职业农民”概念的提出,这就意味着“农民”是一种自由选择的职业,而不再是一种被赋予的身份。现代农业,不仅是数量农业,更是质量农业;不仅要提供大路货,更要生产农业精品。这就意味着新型职业农民,对政策和市场要有敏锐的洞察力。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已经启动实施新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养热爱农业、知识丰富、技术精湛、善于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农民职业化道路是解决未来“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问题的根本途径,是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农民职业化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培育职业农民将伴随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全过程。所以,既要搞好顶层设计,更要全面组织实施,实现我国农民的职业化,要从深化农业领域改革,完善农业教育体系,发现农业社会价值等方面构建农民职业化的保障机制,并配合职业农民培育体制,推进农民职业化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4、从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共同富裕必然选择来看。

我们认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共同富裕必然选择,“三农”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 有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为改革的首要目标。农村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影响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进程,也影响着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实现。目前我国农村治理普遍存在着治理主体单一,基层治理政策“悬浮化”,治理资源分配不均衡,监督不到位,治理体系系统化不足,治理能力欠缺现代化要素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要实现我国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在两个方面做到: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社会主义法治是实施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根本依托,是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根本保障。《乡村振兴促进法》赋予各级政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的职责、权限、责任、目标。“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乡村治理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国家治理法治化,更不可能有国家治理现代化,乡村基层社会治理是治国安邦的深厚根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是执政党在新时代对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顶层设计,是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体现。二是农民合作社能够推动乡村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发展农民合作社有利于推动党的领导、村民自治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结合,从而实现乡村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应当在乡村振兴与乡村治理的结合上形成共识。

5、从新农村建设是共同富裕必然选择来看。

我们认为,新农村建设是共同富裕必然选择,要精心谋划,大胆实施,快速推进,建设新农村。新农村建设是“十一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村工作的“重头戏”。因此,新农村建设既是历史选择,也是时代的选择。我们应深刻认识到,新农村建设在当前我国建设发展中的重要性,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但是,建设新农村的道路不会一蹴而就,更不会一马平川,这个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遵循乡村建设规律,同时做好长期和短期规划,积小成大,积少成多,踏踏实实地感,兢兢业业地干。坚持科学规划、注重质量,从点滴积累,从小事做起,从基层着手,为共享新时代,共建新农村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乡村振兴是共同富裕的当代路径

我们认为,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是中国人民长久以来的共同期盼,也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撑和必由路径。因此,当前全国上下都在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而奋斗。但是,我们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仍面临一些不足和问题,制约着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在这种背景下,亟需加快推进城乡要素市场化改革,完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以有力支撑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1、从实行分阶段实现共同富裕路径来看。

我们认为,目前实行分阶段实现共同富裕路径是符合我国现实情况的。中央财经委第八次会议提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会议特别强调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中央财经会议强调,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等。中央明确指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三次分配”的问题备受外界关注。作为助力解决贫困问题、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分配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这次中央财经委会议明确,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2021年7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特别提到要打造“善行浙江”。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实施“崇善行善、扶危济困”公益慈善先行计划,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兴办社会公益实体,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慈善褒奖制度。这是全国共同富裕的一个很好示范。

2、从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路径来看。

我们认为,促进农民增收是共同富裕路径,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关键所在。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既是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让农民在实现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也是衡量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尺度。提升农民收入水平的途径有许多,但最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二是大力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集体和农民个人收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与此同时,还要高度重视解决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增收和民生困难问题,帮助农村低收入人口创造更有保障、更加宽裕的美好生活。

3、从提升农业供给质量实现共同富裕路径来看。

我们认为,提升农业供给质量实现共同富裕口径是主线。实现农民增收的必由之路是完善农业发展基础,提升农业供给质量,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农业既是安天下、稳民心的基础产业,又是关乎百姓饭碗和亿万农民生计的民生产业。因此,必须加大力度提升农业供给质量,不断完善农业发展基础。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

一是要扎实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不断提高粮食产量,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二是要稳定种粮农民补贴,切实保证农民种粮有合理收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是要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切实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

四是要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五是要优化农产品贸易布局,实施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战略,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农产品供应链,向农产品价值链高端迈进;

六是要开展粮食节约行动,依法依规厉行粮食节约,减少生产、流通、加工、存储、消费环节的粮食损耗浪费;

七是要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切实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八是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九是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十是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

4、从推动“城乡一体”实现共同富裕路径来看。

我们认为,“城乡一体化”建设是实现共同富裕路径,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既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农民全面发展、农业农村全面进步的基础所在。因此,必须坚持共享发展理念,把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放在重要位置,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加快推进村庄规划,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使乡村风貌既具有独特的民族特色又富有鲜明的时代气息。

二是提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智能化水平,着力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加快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

三是适应城乡居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需要,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

四是适应绿色发展需要,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建立健全人居环境建设的制度规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总之,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关键要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既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又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从而为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夯实基础。

(三)共同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时代使命

 我们认为,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从2021年开始,我国进入“十四五”时期,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也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任重而道远,心潮更澎湃!我们正处在中华民族发展的最好时期,既面临着难得的建功立业人生际遇,也面临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时代使命。

1、从乡村振兴是全体人民肩负国家奋斗使命来看。

我们认为,乡村振兴是全体人民肩负国家奋斗使命。我们正处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应立鸿鹄之志,准确定位自己的人生角色,将个人的发展与国家发展相结合起来。只有将自己的人生与国家相连,只有为之努力奋斗,国家就能够发展,中华民族就能够屹立于世界之巅。中华民族有5000多年的文明史,中国共产党有100多年奋斗史和70多年执政史,中国人民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昂首阔步前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因此,我们有坚强决心、坚定意志、坚实国力应对挑战,有足够的信心、底气、能力战胜各种风险。这个信心来自于我们政治上有合力、战略上有定力、发展上有能力、国际上有感召力、党有自我革新力。所以,我们要坚定信仰、信念、信心,这是至关重要的。古往今来,国之大者,概莫于利国利民。时至今日,家国情怀、人民情怀、天下情怀依然镌刻在我们的血脉里,践行在我们的奋进中。我们认为,奋斗是幸福的,只有奋斗的人生才称得上幸福的人生。在波澜壮阔的时代画卷中,惟有奋斗能留下深深的印记,惟有奋斗者能永葆青春的朝气。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奋斗既是促进时代前进的动力;也是实现个人成长的阶梯。我们要以高昂的激情、积极的姿态担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砥砺前行、团结奋斗,此时此刻的我们无疑是幸福的。同时,奋斗既是艰辛的,也是值得自豪的。实现共同富裕与乡村振兴,需要我们付出艰苦努力。尤其是在今天,我们越是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越是要坚守初心,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开拓进取,书写新时代奋进者的荣光。乡村振兴是时代使命,也是机遇和担当。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这就是时代的呼唤和使命!

2、从乡村振兴是全体人民肩负国家进步使命来看。

我们认为,乡村振兴是全体人民肩负国家进步使命。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科技的快速发展,我们每个人应有担当,用自身进步不断推动国家进步。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充分认识到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问题,把为广大农民谋幸福作为重要使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农民率先拉开改革大幕,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组织推进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历史性变革。然而,当前推进现代化建设是国家进步的使命。我国正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变的过程,这个过程包含了技术创新、科技发展、农业商业化、工业化、城镇化等方面;同时也包括政治体制、法治、思想观念、管理方法等在内的整体变迁。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经济发展、技术创新只是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缩影。因此,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尽管“三农”工作取得显著成就,但离共同富裕与乡村振兴的路还有“100米”距离。如果没有乡村的振兴,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以,每个中国人都要有紧迫感和时代感!

3、从乡村振兴是全体人民肩负国家强大使命来看。

我们认为,乡村振兴是全体人民肩负国家强大使命。当下我们应敢于担当,落实共同富裕战略,凝聚发展共识,肩负国家强大使命。农村发展有着广阔天地,但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产业。因此,只有夯实产业根基,乡村才具有“造血”功能,最终实现振兴。也就是说,乡村兴、民族兴;村镇强、国家强。乡村振兴是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面临城乡要素市场、农村生产配套条件以及农村民生保障等一系列挑战。所以,我们要增进乡村农民福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而乡村振兴必须以当地的乡民为中心。乡村振兴的终极目的是为了让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得到更多的实实在在的利益。尤其是当今在世界发展的大潮中,仍然充满了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正确认清大势,坚定信心,用行动证明,新时代的中国人一定能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比如说,40多年前,我们通过农村改革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大幕,使我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4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要通过乡村振兴,开启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就是要首先振兴乡村。只有振兴乡村,复兴中华,我们才不辱使命!(本文作者系浙江英冠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高级经济师俞则忠;浙江英冠控股集团公司总监、硕士研究生俞佳露)